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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注册表演教师资格培训班招生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语言表演教育人才队伍的健康发展,逐步完善和健全以实绩和能力为导向的语言表演教育专业水平认证体系,推动语言表演教育活动的规范进行,提高语言表演师资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2018第一期注册语言表演教师资格培训班”将在福建省三明市举办。
一、培训时间
(一)培训时间:2018年6月16日—21日(6月15日下午报到)。
(二)报到、培训地点:福建省三明市老干部活动中心7楼706教室。
二、培训对象
凡热爱艺术教育工作、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语言、表演专业具备中等教育以上学历者以及高等院校在读学生,均可以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注册语言表演教师资格培训。
(一)初级:
1.中专学历,具有1年以上所申请专业教学经历者;
2.大专应届毕业生,具有1年以上所申请专业教学经历者;
3.本科在读二、三年级学生,具有1年以上所申请专业教学经历者。
(二)中级:
1.中专学历,具有2年以上所申请专业教学经历者;
2.大专学历,具有1年以上所申请专业教学经历者;
3.本科应届毕业生,具有2年以上所申请专业教学经历者。
(三)高级:
1.中专学历,具有3年以上所申请专业教学经历者;
2.大专学历,具有2年以上所申请专业教学经历者;
3.本科学历,具有1年以上所申请专业教学经历者;
4.在读研究生,具有1年以上所申请专业教学经历者。
三、培训内容(初级,中级)
(一)介绍文化部艺术发展中心朗诵表演考级初、中级考试大纲及相关内容。
(二)如何让学生练好基本功,剖析语言表演技能技巧。
(三)日常播音主持、朗诵教学示范与常见问题解答。
(四)如何利用教育心理学,发掘学生潜能,提高教学质量。
(五)青少年语言表演教学经验探讨。
(六)结业考核。
注:参加中级培训者须符合中级培训对象条件或提供初级证书复印件。
四、培训导师
彭 鹭 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中国校外教育主持与朗诵名师,中国诗歌协会朗诵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教育部全国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活动指导教程丛书《主持与语言表演》教材主编。
五、证书颁发